关于调整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常态化疫情防控和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皖教防控办〔2020〕88号)和《关于从严落实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合防〔2021〕1号)相关精神,按照“错时、错峰”返校要求,经研究,现对春季开学时间作如下调整:
1.第一批:3月1日、2日,东西校区2020级学生返校,教职工上班。
2.第二批:3月3日、4日,东西校区2019级学生返校。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如开学时间有调整,学院将及时通知。所有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2021届毕业生暂不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