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
经教育部批准,有权招收在职人员单独考试考生,全部专业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
1、我校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研究生,我校不接受省外定向培养,只可委托培养 ,对用人单位推荐且毕业后仍回原单位的委托培养研究生,同等条件下我校将予优先录取。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在《报考登记表》中注明。
2、专科生报考须在毕业后实际工作两年以上;报名表中同时附有毕业文凭复印件和达到本科学历的证明信。不接受专科以下考生。
3、我校在研究生录取时,力求尊重考生志愿。但因报考人数不平衡等原因,我们将适当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进行调剂。
4、填表注意事项:
(1)、我校2003年招生不定导师,考生只填专业及研究方向,待录取后第一学期末实行导师、学生双项选择。
(2)、对选考的外国语语种及业务课,须在登记表上填写清楚,否则由我校指定。
(3)、各表中有关栏目务求详尽,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等栏目应按要求办理,否则不予准考。
(4)、凡中学教师报考我校,报考登记表中"考生所在单位意见"栏须由所在市(县)教育局签署意见并盖章,仅有所在中学盖章无效。
(5)、报考我校美术学、音乐学的考生,报名、考试必须在山西大学进行。厦门大学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往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交毕业证书复印件,报考的具体办法可直接到各地市招生办查询。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报名时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达到本科毕业的书面证明和在普通高校或成人高考专升本、或自学考试本科段进修过或学习过本科主干课程6门以上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是教务部门出具的)及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方可报考。
5. 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研究生,且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6.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的年龄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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