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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所法律硕士院校对于同等学力报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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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3 11:04  作者:  来源:中国在职教育网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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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大学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入学当年九月),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湘潭大学

  报考条件(以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达到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高等学校,且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金费研究生的人员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推荐,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证明;

  郑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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